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在日本和歌山市3个缝制公司实习的10名中国女实习生,近日对雇用她们的日本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未付工资和解雇损失费等3616万日元。
据报道,提起民事诉讼的是来自中国江苏省的23~30岁的女实习生,这10名中国女实习生依照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制度,和日本企业签定进修1年、实习2年的契约来日。
起诉书指出,无论是在缝制公司工作了3年的女实习生还是工作了2年的女实习生,都完全没有依照外国人进修生、实习生制度进行非实务实习,从一开始就和其它实习生一样被指派进行缝纫工作,并从研修开始的两三天内就要求她们加班,有时加班到深夜两、三点钟,而且只发给很少的加班费。
在这里工作了3年的女实习生们从实习开始的2003年4月到9月期间,被企业以“送出机关管理费”的名义,每月从工资里扣除25,000日元。
此外,日置川的工厂为女实习生们准备的宿舍在工厂内,6个人住一个房间,有的房间连窗户都没有,更有的房间和车间只隔一片木板,能听到车间机器的声音,没法好好休息。
最后,这些女实习生不堪企业主的压榨,参加了大阪市内的外国劳动者工会,但5名实习生因此遭到企业的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