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湖北日报消息:3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急召开审判委员会,总结避免佘祥林被冤杀的经验以及从此案中应吸取的教训,举一反三,严把死刑复核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关。
京山青年佘祥林冤狱达11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湖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1994年10月,一审法院认定佘祥林杀害其妻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高院严把死刑案件复核关,坚决顶住压力,不为舆论所左右,撤销一审判决,从而刀下留人,避免无辜者被冤杀。(梅华峰李国清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