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6月8日电 (晓亮 齐苏 花耀兰)湖北省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副厅级),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烟草老板牟利七年,并从中大肆收受他人贿赂财物九十七万余元人民币,且有一百五十九万余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七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赵振在担任湖北省襄樊卷烟厂厂长、襄樊市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期间,屡屡应广东个体烟草商人梁某请求,从一九九五年起至二00二年初,多次私自同意梁某与本厂签订烟叶购销合同。赚了大笔钱财的梁某也不忘赵振的“关照”,为“感谢”赵振使其顺利从该卷烟厂结算到烟叶款项,他先后送给赵振六十三万余元“好处费”及价值一万八千余元的音响。且每逢赵振不在家时,梁某便请赵振之妻冯某帮忙为其结算货款、签订合同之事向她老公“多说说话”,其间冯某共亲手收下梁某四十五万余元的贿款,并屡屡为梁某所托之事在老公面前“吹枕头风”,赵振都一一应允。
另还查明,赵振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担任襄樊卷烟厂厂长期间,让广东三力贸易有限公司成为襄樊卷烟厂烟机进口代理商,夫妻两人收受该公司经理杨某贿赂三万元美金和八万元港币。
此外,赵振被湖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对家中一百五十九万余元人民币财产始终不能说出合法来源,并于二00三年五月依法逮捕。其妻冯某也因涉嫌受贿共同犯罪被同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