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以房养老”的价值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是住房保障制度备战老龄社会的一大创新,也是老年人晚年生活得到保障的另一种补充养老方式,老年学研究专家认为“以房养老”的方式虽然不会成为中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但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选择和方式。
房产除了具有商品属性外还应当具有保障属性。如果按照反向抵押贷款的“以房养老”模式,老人可以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将房地产转化为现金收入,成为养老资金的重要来源,使房产具有融资和养老的功能。
而具体操作“以房养老”的机构收回住房的使用权,必然会将其出售或者出租,必然会增加“二手房”的供应量,在研究北京“养老房屋银行”这种变相的“以房养老”模式时,中大恒基相关负责人发现,目前在北京,通过此项业务收来的房子将以小户型为主,预计大多数房屋的房龄会很老,但地理位置预计会很好,而这些房源在二、三级市场很受欢迎。
对资金不算富裕的年轻人来说很合适,这样的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北京日前住房问题的供需矛盾。
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业发展而言,“以房养老”模式的引入弥补了社会养老保险保障的不足,有益于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
目前“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在中国的推行还存在着诸多阻力,但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其推行的土壤。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相关负责人的表态也许代表着多数人的看法,建设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试点,争取早日推出适合我国实际的“以房养老”模式。(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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