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通知:不提倡情景再现形式的涉案剧等
2008年03月02日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2日电 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广电总局近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2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强调说,近几个月来,各地申报备案公示的涉案剧的数量有所回升,为端正创作思想,保障涉案剧这一文艺品种的健康发展,持续净化荧屏,抵制低俗之风,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广电总局关于涉案剧再次申明以下三点:第一、不提倡情景再现形式的涉案剧;第二、不提倡纪实形式的涉案剧;第三、不提倡以重大刑事案件为主要描写内容的系列涉案剧。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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