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 中新社发 袁方 摄
昨晚,记者从李湘的经纪人谭先生处获悉:半个月前,重庆某报刊登了一则标题为《李湘出老千,手机赠领导》的报道,李湘认为对方报道失实,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在昨日,李湘已委托其律师正式向这家报纸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名誉损失费20万元并公开道歉。据悉,北京朝阳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准备春节后开庭。这是李湘出道10年以来,首次打官司状告媒体。李湘告诉记者,这个官司的胜算很大,而她打算把得到的赔偿费全部捐给中国红十字协会。 (记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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