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球协会于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对CBA联赛近期的一些重要问题作出说明。巴特注册新疆广汇队符合现行规定,但北京首钢蒙受了损失,篮协将对球员注册规定中的漏洞进行修订。
依据现行的运动员转会注册管理规定,巴特注册到新疆属于正常的球员流动行为。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运动员合同期满后,该运动的所在单位享有注册优先权,效力1-3年优先权为12个月,4-6年为24个月,7-9年为36个月。
2005年首钢和巴特签约一年,05-06赛季参加了CBA联赛。07年北京首钢出资116420元让巴特赴美致伤,巴特自己也提出赴欧洲打球的想法,因而06-07赛季巴特没有在首钢注册,也没有为首钢队打球。根据合同期满后的原则,中国篮协同意巴特注册新疆。
巴特自小受首钢和北京市体育局培养,在训练、生活、赴美打球等方面都受到了特殊的照顾。中国篮协认为,巴特采取非正常手段度过了注册优先权的期限,首钢俱乐部蒙受了巨大损失,有意见是可以理解的。
而首钢为CBA联赛的大局着想,积极的支持中国篮协工作,表现出很高姿态。中国篮协历来鼓励运动员合理流动,但坚决反对在运动员转会过程中俱乐部之间有恶性竞争。
出现巴特这种问题,表明CBA联赛在管理方面、配套政策方面有疏漏,原注册转会的某些标准已不适合联赛的发展。中国篮协已经在加强这方面工作,将修订运动员注册转会管理现行办法。
(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