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一走了之,让云南红河很是有些“不尴不尬”,其实,“不尴不尬”的不仅仅是云南红河,应该还有被称为“世界第二”或者“亚洲最高水准”的CBA联赛。
有人说,琼斯是因为觉得篮协的处罚不公而愤然走人的;也有人说,云南红河奔牛队目前的状况似乎难以进入季后赛,这可能使琼斯觉得会浪费很多时间;还有人说,也许另外一个联赛这时向琼斯伸出了“橄榄枝”,于是琼斯借故离开……也许,现在最为重要的不是琼斯缘何会离开,而是他何以能说走就走?其实,在CBA中,琼斯不是第一个中途离开的外援———从2003年的苏拉到2005年的本森,再到2006年的凯文以及弗瑞斯贝和肯·约翰逊……CBA可以说是饱受外援折磨,但从2003年至今,几乎每个赛季都发生着的外援说走就走的事件何以屡禁不止?CBA又做了哪些必要且合法合理的防范?按常理,外援抵达中国后,除了护照还应该随身携带一个国际参赛证,这个证件应由俱乐部收取管理,如果球员违约离去,俱乐部可以扣住其国际参赛证并向国际篮联上报备案。
但从苏拉开始到琼斯为止,这些外援所在的俱乐部拿他们却没有丝毫办法,很显然,是管理上的漏洞造成了球队的被动。俱乐部应该反思,加强对外援的约束及管理,而中国篮协更应该在外援管理上对各俱乐部进行适当的指导,提供管理经验和方法,只有这样,CBA才能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