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联赛部近日向西安浐灞、辽足俱乐部发出传真,要求两家俱乐部必须尽快向足协提交他们的股权转让公示,如果在2月5日之前两家还不提交,中国足协将不允许他们注册参加2007年中超联赛。
原上海中远国际俱乐部是在2006年中超联赛结束之后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西安某企业。按照中国足协有关俱乐部产权(股权)转让规定,原俱乐部在进行转让之后必须向中国足协出示全部符合规定的手续,中国足协再证明新法人具备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之后,面向社会进行一个月的公示。
辽足俱乐部是在上赛季中途进行了股权转让,原俱乐部大股东北京嘉华集团将所持有的70%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二股东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这样,辽足俱乐部实际已经改变了原来的股份制俱乐部性质,转变成了隶属于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独立法人单位。
按照足协规定的一个月公示期,两家俱乐部必须在2月5日之前进行公示。鉴于两家俱乐部迟迟没有动静,中国足协已经在近日分别向两家俱乐部发去传真,责令他们尽快上报并进行公示。(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