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五县市长赴大陆参与交流活动申请案获通过
2008年07月03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台北七月三日电(记者黄少华徐长安)台湾有关方面三日通过台中市长胡志强、台中县长黄仲生、彰化县长卓伯源、云林县长苏治芬、澎湖县长王乾发五位县市长赴大陆参与交流活动的申请案。
据悉,胡志强、黄仲生、卓伯源及南投县副县长陈志清等一行人,预定明天起到七日前往厦门参加“台湾中部地区与厦门市经贸交流研讨会”等与县市业务相关活动。陈志清也获得许可成行。
苏治芬则预定本月十二日至十九日率县府人员,农民团体及厂商代表,赴北京、天津办理云林县优质农产品展销会活动。
另外,澎湖县长王乾发预定四日搭乘澎湖至厦门的两岸周末包机首航,前往厦门参加宗教交流,也在三日经“试办通航地区进入大陆地区审查会”许可成行。
三日上午,台湾“行政院”院会通过 “放宽县(市)长赴大陆地区交流规划方案”,和“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上述措施同日实施。
根据 “规划方案”,台湾县市长过去“赴大陆地区仅得申请参加国际组织所举办的国际会议或活动”,扩大为参加与县市政业务相交流活动或会议;并简化申请从三周缩短为预定出发日一星期前。
【编辑:魏恒】
专题:驻台记者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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