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十二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陈国华 董会峰)十二月二十一日,“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带领近百名大陆配偶及其家属到位于台北市广州街的“移民署”前集会,申要人权与平等待遇。
据了解,大陆配偶此次主要的诉求有:尽快执行“废除财力证明法案”;缩短取得身份证年限;面谈机制,不能侵犯隐私权,缩短面谈等候时间;扩大直至取消大陆配偶居留的配额;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不能即可遣返等。
在“移民署”门前的台阶上,大陆配偶还上演了“行动剧”抗议当局。
自一九八七年开放大陆探亲,两岸正式开始交流通婚,到今年刚好届满二十年。二十年间,已有超过二十五万的大陆配偶在台湾生活。但由于台湾当局的限制性政策,大陆配偶在岛内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如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大陆配偶就要遣返,大陆新娘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如目前在台湾已居住了四五年的,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每一阶段都要面谈,而面谈相当粗糙,侵犯隐私,拆散许多两岸家庭。
据“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负责人钟锦明介绍,二00二年,“陆委会”提出要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从原来的八年延长到十一年。二00四年,当局对大陆配偶在岛内的居留进行了阶段性区分,而且明定在团聚两年内不得工作,在取得身份之前,还对大陆配偶在诉讼权利、财产继承等方面进行限制。此外,当局又进一步启动面谈机制,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限制入境。二00六年底,当局再度公布了对大陆配偶依亲居留的配额限制为一年一万二千人。两岸通婚的限制性政策越来越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