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担任台“行政院长”任内,批评国民党党产为“赃款”,遭国民党提出告诉。台“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裁定游锡堃无罪。
据“中央社”报道,法官认为,党产争议属于可受公评之事;游锡堃基于“院长”身份被动受访发表评论,很难认定有妨害名誉的主观犯意。
游锡堃在法庭答辩时指出,所提“赃款”一词,是专指“不当党产”,当时是基于“监察院”调查报告确信国民党有不当取得党产情形,才称呼“党产”为“赃款”,并没有诽谤的故意。
据悉,游锡堃于2004年10月5日在台“立法院”备询时,就“追讨国民党党产”议题时,答询“就像赃款一样,赃款流到哪里,收的人都是收赃”。游锡堃于当年10月20日和11月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有类似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