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 针对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控告绿营媒体名嘴周玉蔻与作家陈崇崧损害名誉,法院昨天判决,连战胜诉,周陈二人须负连带责任,在报纸刊登道歉声明广告二天。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笔名“温绅”的陈崇崧在著作《谁背叛了国家》中,曾叙述连战三次赴瑞士北方小镇卢加诺是为“洗钱”,后这些内容又被周玉蔻引用在“台湾高峰会”节目中讨论。连战遂委请律师向台北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连战办公室主任丁远超表示,希望周玉蔻等人依循法院判决,登报正式向连战道歉。丁远超转述,连战对此判决觉得很欣慰,因为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连战一生清誉,希望周玉寇与陈崇崧能公开向连战道歉。
法院判决主文指出,陈崇崧应将附件一所示的“道歉声明”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于《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工商时报》、《联合晚报》之全台湾版头版,及《苹果日报》全台湾版A三页版各一天。
判决理由是,周玉蔻及陈崇崧不能证明他们所述连战在二000年“大选”败选后三度赴瑞士卢加诺“洗钱”的事实,也未经相当的查证,就在节目中影射,已非对于可受公评事实的适当评论范围,自不能免除其侵权行为的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由媒体报道可知,在客观上,陈崇崧、周玉蔻的言论,会让人误解连战,贬损其名誉及社会声望,所以被告二人的言论与连战名誉损害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被告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