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台“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今日(2日)将揭牌成立,展开运作,初期成员由主任一人、检察官9人组成,另包括检察事务官、书记官等人员合计共约40人。特侦组初期侦办案件,将以原台“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侦办中且符合法院组织法明定的案件为主。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据“高检署”指出,揭牌仪式将由“法务部长”施茂林、“检察总长”陈聪明共同揭牌正式成立,并立即展开运作;“高检署查黑中心”在案件交接后,最迟在4月9日正式落幕。
由“检察总长”指定,特侦组主任由“法务部”参事陈云南担任。检察官成员有现任“法务部”参事沈明伦、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高检署”检察官周志荣、侯宽仁、台中高分检检察官吴文忠、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越方如、检察官周士瑜、基隆“地检署”调花莲高分检署办事检察官林嚞慧,桃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李海龙等九人。此外特侦组还包括检察事务官、书记官等其它人员合计约40人。
未来特侦组侦办重案时,将全部由特侦组检察官执行案件搜索、约谈、声押、起诉等流程,且办案不受各检察署辖区限制,案件调查或侦结起诉时,将依发生地向系属“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起诉。特侦组侦办的案件,必须待侦结后,始可由“检察总长”赴“立法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