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台特别费争议悬而未决,亲民党“立委”沈智慧昨提出“审计法”修正草案,明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首长及公务员领取不需单据的半数特别费,都将视为薪资实质补贴,不管支出状况,都不需负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国务机要费”以领据支领部分,可比照办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沈智慧这项提案是第一个替“国务机要费”和特别费争议解套的修法。她说,截至昨晚为止,已有9名“立委”联署支持,其中还包含1名民进党“立委”。不过,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认为,沈智慧的修法只针对不需单据部分,只能替马英九解套,无法替陈水扁解套,故无法接受。
台“立法院”昨举行特别费及”国务机要费“制度之检讨与改进公听会,主持会议的沈智慧会中提出“审计法”修正草案,增列替特别费和国务机要费“解套的条文,和多名学者专家交换意见。不过,与会的审计、预算、法务等部门及律师代表发言时都有不同看法。有人更建议制定“特别费条例”,该条例生效前机关首长及其幕僚因特别费涉及刑责者,不予追诉;已起诉者,法院应判决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