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综合台湾联合报报道,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陈水扁14日向法院递状表明要上诉,诉状却未提具体上诉理由。此外,台湾特侦组将继续搜证,追查有无尚未查扣的不法所得或以不法所得变换的财物。
陈水扁的公设辩护人曾德荣表示,今天他将会到台北看守所律见阿扁,询问、确认阿扁是否要另请律师、还是要请公设辩护人代写上诉状。
台北地院将待阿扁的公设辩护人和检方表达意见后,再将卷证及上诉书状移送“高院”。
此外,扁案一审宣判应追缴或执行扁家新台币6亿多元(不包括并科罚金)不法犯罪所得,特侦组在判决之前,申请扁家不得过户、转让“宝徕花园广场”2户豪宅,2户“宝徕”市值1.4亿元,占扁家应追缴或执行罚金刑金额的四分之一;特侦组将继续搜证,追查有无尚未查扣的不法所得或以不法所得变换的财物。
特侦组已将扁家涉嫌利用“豪宅洗钱”列为工作重点项目,以确保顺利冻结扁家其余与贪污有关的不动产,防止扁家脱产,坐享犯罪所得,侦查行动将与侦办“机密外交”弊案、“二次金改”弊案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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