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陈水扁被控贪污案,24日移审台湾高院遭裁定羁押,决战二审首役即败下阵来的陈水扁,正思索未来的诉讼之路,在二审开释无望后,扁只能期待大法官“释宪”一途,希望大法官解释能够在一审换法官的“法定法官原则”中,作出对他有利的解释,以便杀出一血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熟悉大法官解释效力的台湾司法界人士表示,大法官解释的效力,并不发生对侦审中的个案产生拘束力,换言之,纵使解释有利于扁,也无解于扁目前的处境,由于高院仍是审级制度设计上的事实审,扁应回归审判,在未来高院的调查审理中,请求合议庭对他有利的事项一并注意并调查。
在昨天的移审接押庭中,陈水扁独自一人舌战莅庭的六位检察官,看似信心满满,但面对还押的裁定,据了解,扁的律师团将重新归位备战,由于高院昨天的羁押裁定,也一并宣示被告得具保停止羁押的声请权利,程序上,扁为求开释,定会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救济。
法界人士表示,在扁案一审期间,扁家律师团一并声请的大法官解释,冀望针对换由蔡守训法官审判的问题,以程序争议进而否定整个审判基础,由于之后又有如士林地院庭长洪英花投书媒体,唱和蔡守训判决无效,以致糊模焦点。
法界人士说,高院虽是事后审,但与台北地院一样是扁案的事实审,在审理上变化并不大,扁一样可声请调查证据,和有利于己的证人传唤,待交互诘问程序终了,才会辩结全案。
据了解,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对于扁声请的释宪案相当低调,也无法获知审议的进度,日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有意拜会“司法院长”赖英照,就遭赖院长以他身兼大法官为由婉拒,虽然大法官解释的结论,对扁案存有变量,但不论结果为何,一切还是得回归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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