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台湾检方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及机要费等弊案,12日达到高潮,全案关键人陈水扁羁押后,11月24日其大账房陈镇慧两个月羁押期限届满前,全案是否可能起诉,成为扁案关注焦点。台湾《中国时报》刊出分析认为,扁弊案案情越滚越大,查清楚比急着起诉更重要。
分析说,特侦组侦办扁家诈领、侵占机要费及海外洗钱等案,自9月25日二度搜索扁家、扁办,并羁押扁家大出纳陈镇慧后,迄今陆续羁押了包括陈水扁在内的十名涉案被告。
由于扁案案情越滚越大,包括“安亚项目”“外交”机密费、“国科会”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工程弊案及企业行贿扁家等,随着案情的发展,远远超过特侦组当初的预期。
分析说,原本特侦组羁押陈镇慧后,为了尽快给台湾民众一个交代,曾设定不予延押,准备在11月24日羁押期满前,就先侦结起诉扁家洗钱及机要费案。没想到,案情犹如癌细胞般不断漫延扩散,爆发更多新犯罪事实、新犯罪情节,让特侦组不得不思考,是否得切割处理,分批结案起诉。
在离陈镇慧羁押期满只有11天的情况下,如果依原先计划不延押陈镇慧的话,11月24日,就是须侦查起诉机要费案、洗钱案的最后期限。
分析说,假设洗钱及机要费案须先起诉,但是起诉后其它案件是否有足够理由来继续羁押陈水扁及相关其他涉案人,相当值得商榷。若决定要起诉,等于只将陈水扁羁押12天,押个12天就起诉,12日又何必大费周章、劳师动众去声押陈水扁?
如此无异是把后续是否羁押陈水扁的问题,丢给法官再作一次决定,极易招致非议。
分析指出,若是要延押陈镇慧、蔡铭哲、林德训、吴景茂等人,就显示特侦组要利用延押的两个月时间来厘清其它相关案情,甚至进一步查明有关扁家介入“二次金改”与企业贿款、“安亚项目”等弊案有无牵连。
分析说,陈镇慧、林德训等人如果已清楚交代涉案情节,特侦组也可以没有继续羁押必要,在羁押期满前采取释放或交保,同案其他在押被告也可以相同方式处理,反正“主帅”陈水扁在押,扁家人又待传唤、讯问,如此反有更多时间来查清案情,特侦组也可去除11月24日是否起诉的“指标”日,纾解限期结案的压力。查清楚、扣实证据,比抢着起诉昭告民众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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