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方面还没决定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是否经过台湾,台湾的“陆委会”却狮子大开口,提出四大条件,包括:必须经由不包括港澳在内的第地、或第地出;必须遵守国际奥会礼仪;经过台湾同意,在“主权”不被矮化、同时也有助于两岸良性互动的原则下进行。
2008年奥运在北京举行,之前的圣火传递会不会经过台湾,备受外界瞩目。大陆方面还没有决定,但台陆委会今天就提出四项条件。台“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台湾在国际奥会的组织当中,是独立而且平等的,对于各种国际奥会活动的参与,也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刘德勋强调,如果圣火要经过台湾,必须遵守奥林匹克的礼仪,经过台湾的同意之后,在“主权”不被矮化的情况下,而且有助于两岸良性互动的原则下进行。
他又称,奥运圣火的传递,是奥会成员的荣耀。由于现在还没有公告,目前由主管机关配合台湾奥委会,进行必要的协调和安排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