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特侦组侦办台当局前 “教育部长”杜正胜特别费时,意外发现杜正胜的儿子杜明夷曾买香槟酒送给蔡依林的经纪人陈泽杉,陈证称杜正胜常向他请教媒体与青少年文化问题而赠礼。检方则认定该项支出符合特别费使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据悉,2006年7月30日晚间,台北市原烧餐厅有陈泽杉等五人一起享用优质原味套餐,由杜正胜的办公室秘书陈香微签帐,并以杜正胜特别费核销。
2006年10月5日,杜明夷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买了一瓶新台币2290元的香槟,核销发票记载“礼品送齐邦媛(前台大外文系教授)”,但检察官向齐邦媛查证,齐说不记得曾收过香槟酒。
检方后来传讯买酒的杜明夷到案说明,杜明夷表示是受父亲指示,买礼物送给陈泽杉;陈泽杉到案证称,因杜正胜常向他请教媒体应对及青少年文化有关事项,逢年过节时,曾多次收到杜正胜的洋酒等赠礼。
检方认为虽然该笔香槟酒消费用途记载与实际赠送对象不同,但依陈泽杉说词,仍属于公务支出范围,认定是合法支出。
此外,杜正胜购买的书籍相当多元,甚至有日本知名漫画“部长岛耕作”17册,都记载是赠书,检察官全数认定是公务支出。
杜正胜昨天透过友人表示,要等看到起诉书,并与律师研究后,再公开发表意见。但友人也为他抱屈,表示杜刚到“教育部”时,常被批评西装质料不好、皱巴巴的,才用特别费61000多元购买西装,这应属“公务支出”。
至于买酒送蔡依林的经纪人,友人也说,“教育部”曾找蔡依林经纪人来咨询年轻人到底在想什么,当时确实有送过一瓶酒。友人并指出,杜的机要人员以“部长”的名义邀宴,列为特别费的经费支出,应也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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