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分手性侵他人来发泄 台男子遭求刑10年
2008年07月03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3日电 担任服务生的男子陈俊杰,由于不满女友与他分手,涉嫌尾随妙龄女子返回住处,在楼梯间性侵得逞,事后还辩称酒后不记得做过什么事。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查出陈俊杰犯案时神智清楚,犯后还积极湮灭证物,将他起诉并求刑十年。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大安分局警方当时查出,陈俊杰涉嫌于5月24日清晨尾随被害女子返家,乘对方开门进入住家楼下之际强行推开大门侵入,在楼梯间殴打、性侵被害人得逞。
事后陈某还向被害女子诉说自己被女友甩了,要求与对方交往,被害人急中生智,允诺交往,并要求陈某让她返家更换衣物,松懈陈某心防返家求救。被害人父亲得知女儿遭人侵犯,愤而追出,过程中陈某的脖子还被抓伤。
检方起诉书指出,陈俊杰到案后辩称酒后忘记所做所为,但陈俊杰犯后不但晓得要把衣物丢弃淡水河、把作案时的背包烧毁,还知道要把案发时骑乘的摩托车运回屏东,有诸多明显湮灭证据之举。检察官认为陈某仅因与女友分手心情难过,即将情绪发泄在无辜女子身上,还狡称酒后失忆,因此他将起诉求刑十年,以资惩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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