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前“金管会”委员林忠正被控收贿,掩护开发金控违法并购金鼎证券,今年2月间遭检方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刑16年,并科罚金新台币5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宣判,判处林忠正应执行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8年,全案仍可上诉。
台中“地检署”05年7月起陆续侦办太莱晶体科技等上市、上柜公司涉嫌内线交易违法炒股时,意外发现林忠正与业者关系复杂,查出林忠正为护航“中信”集团,收受业者贿赂的小木屋、屋内装潢等不正利益,此外,当“金管会”要对疑似违法的上市、上柜公司展开金检时,林忠正也事先向业者通风报信。
今年2月,林忠正被控收贿,掩护“中信”集团旗下开发金控在违反“证交法”下,并购金鼎证券,台北“地检署”依涉犯贪污等罪起诉林忠正并求刑16年,并科罚金500万元,但开发金控执行副总吴春台等8人获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宣判,判处林忠正应执行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8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