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日电 台湾嘉义一名江姓男子今年一月间,竟在派出所内抚摸少女胸部,被警察以现行犯逮捕,经嘉义“地检署”依强制猥亵起诉,被处拘役六十五日。
据“中央社”报道,四十六岁的中年男子江志安,在今年一月于嘉义市某派出所内,见一名初中少女独自一人坐在角落看电视,明知该少女未满十六岁,还认为有机可趁,竟意图性骚扰。他假装以询问少女家庭背景、就读学校为由,趁少女还来不及反应,突然伸手抚摸少女胸部得逞。
警方表示,江志安为长期酗酒人士,时常在派出所外围游荡,少女时常于晚上补完习后派出所内等候家长接送;案发当时,江志安跟随少女进入所内,当时值班警察刚好在受理报案,并没有注意到江志安不轨的行为。
侦办期间,江志安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当时是与派出所警察描述喝酒唱歌起纠纷一事,手上比划中不小心碰到少女的胸部。
经勘验案发时所内的监视器,其画面大致符合少女所陈述情节,江志安被处拘役六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