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央行”再核准两家银行承做人民币买卖业务
2008年07月11日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央行”公布,近日已经核准新光和永丰2家银行开办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
目前岛内开放办理人民币买卖业务的银行,除了原先的台湾银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台湾土地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元大商业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台北富邦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金门县信用合作社等14家之外,加上新近核准的新光及永丰2家银行,共计已有1303家总分支机构办理该项业务,而收兑人民币的外币收兑处也从63家增至93家。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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