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三十日电 台北消息:中芯公司执行长张汝京在天津投资晶圆厂,日前遭台湾“经济部投审会”罚锾五百万元新台币,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十九日判决“经济部”原处分撤销。这是张汝京继先前上海厂、北京厂两张罚单判决撤销的第三次胜利。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中芯国际表示,张汝京对于法官能秉持公平精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相当安慰。
报道说,法官并未公布原处分撤销的理由。全案还可上诉台湾最高行政法院,但台湾“经济部”随后也表示,在接到判决文,了解判决理由后,会提起上诉。
报道认为,类似的联电和舰案今年十月二十六日初判无罪后,新竹检方已再上诉。不过,中芯张汝京连赢这三案,显示台湾半导体投资大陆,司法几乎抵抗无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