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执导电视剧《红楼梦》、《三国演义》的著名导演王扶林,因被认为未完成其签约的动画剧《三国演义》的导演工作,被北京银河长兴影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还已支付的58.2万元片酬。此案审理中王扶林提出反诉,称其已经完成该片任务,并要求法院判令影视公司给付尚欠的30万元片酬。3月25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银河长兴公司代理律师表示,2006年11月26日,公司与王扶林签订了《聘用合同》,约定王扶林作为3D动画剧《三国演义》的总导演,一年时间制作完成50集,每集报酬1.8万元,总报酬90万元。合同签订后,银河长兴支付了60万元。但王扶林合同到期后才完成了一集,只应获得一集的报酬,因此,起诉要求王扶林返还58.2万元。
75岁的王扶林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他的代理律师称,作为总导演,王扶林已经尽到了义务,完成了所有工作,反诉要求银河长兴公司支付剩余的30万元。
当庭,律师请来了曾在银河长星公司就职的几位员工做证人,他们证实是公司管理混乱以及制作技术无法达到要求才致使动画片没有按时完成,责任不在王扶林。
银河长兴公司则表示,这些证人都因为与公司有矛盾才离开公司,因此证言不可信。公司与王扶林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公司给了他任免创作、制作人员的权力,是王扶林没有提出要求。
此案审理了一天,没有当庭宣判。(记者:黄琴、相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