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家族式贩毒案二审宣判 女毒贩被判死刑
2008年12月30日 16:21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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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省咸阳市杨爱荣家族贩毒案已经尘埃落定。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咸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女毒贩杨爱荣死刑,而杨爱荣的同居男友梁伟杰则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作为咸阳市50多年来最大的家族式贩毒案,在23名被告人中,有主犯杨爱荣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以及嫂子、姐夫等亲属。他们大都在河南购买毒品,然后雇用吸毒人员为其贩毒帮手。去年7月5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爱荣、梁伟杰、赵保成、赵四成等4人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一审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杨爱荣等16名被告人提起上诉。
陕西省高院认为,在长达6年时间内,上诉人杨爱荣与梁伟杰等人有预谋地大肆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活动,主要成员基本固定,各成员分工较为明确;他们的贩毒行为在当地影响极大,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可以定性为犯罪集团。杨爱荣共计贩卖海洛因2638克,数量特别巨大,且在犯罪集团中起领导、指挥作用,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梁伟杰在杨爱荣犯罪集团中属骨干成员,在杨爱荣的安排下主要负责毒品的交易环节,共计贩卖毒品海洛因2348.8克,数量特别巨大,系犯罪集团的主犯,又系累犯。但梁伟杰的行为主要是受杨爱荣的指使,其所涉及的贩卖毒品环节比较单一,罪行相对较轻,因此对梁伟杰进行了改判。同时由死刑改判为死缓的还有杨爱荣的上线毒贩赵四成。而杨爱荣与另一上线毒贩赵保成均被维持原判,两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倪建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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