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下周一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可能当庭宣判
2008年03月29日 04:24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记者昨日获悉,继2月22日许霆案进入重审程序后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之后,下周一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有法学家认为,该案会在再次开庭后当庭宣判。
据广州中院研究室人士的透露,下周一庭审结束后,广州中院审理此案的法庭主要负责人会立即在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参与旁听的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互动交流。
依照广东省法院系统新闻发布的不成文惯例,如果判决结果会引起较大的争论,法院一般都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所援引的法条等进行相关阐释。像之前的光孝寺爆炸案重审“维持原审被告人有罪获刑”的判决、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卿三华被劫杀案“二审主犯仍判死缓刑”等案例,法院判后都立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许霆案再次开庭,有法学界专家认为,会在随后当庭宣判,否则法院不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因为如果没有宣判,法院是没什么好说,只有可能是判决了,法院要专门为此判后答疑,才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回应此前社会各界对此案的不同声音。(记者 李朝涛)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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