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安徽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亳州市政协原秘书长徐保庭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保庭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其所退赃款赃物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徐保庭在任涡阳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程月侠(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人民币42.5万元、美元4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
(来源:安徽日报;作者:钟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