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雇“大师”专驻寺内诈骗 三人被公诉
2007年12月27日 14:26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受雇于旅行社,专驻寺内冒充“大师”算命,以消灾为名行骗的刘子良等三人,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间,被告人刘子良受北京市宝祥旅行社总经理李某等人(另案处理)雇佣,至海淀区五塔寺福寿阁内冒充“大师”算命。为了谋取更大利益,被告人张凤云(北京宝祥旅行社五塔寺福寿阁收银员)要求刘子良利用给客人算命的机会,虚构客人近期会有灾难必须花钱消灾的事实,骗取客人财物。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07年3月19日,被告人刘子良采用上述方法,欲骗取被害人郭先生人民币44500元,后福寿阁收银员在带领郭先生交款时实际骗得人民币45390元。
2007年3月21日,被告人刘子良采用上述方法,欲骗取被害人李先生夫妇人民币25360元,后被告人张颖(北京宝祥旅行社五塔寺福寿阁收银员)在带领李先生夫妇交款时实际骗得人民币28459.99元。
2007年3月23日,三名被告人被民警抓获归案。被害人李先生夫妇被骗钱款已起获发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子良、张凤云、张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覃波)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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