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先生在逛街时无意间发现一男子身上所穿的衣服正是自家前些天被盗的衣服,于是喊来巡逻的保安将这一男子扭送至公安机关。后证实此人正是在锡山区锡北镇一带连续作案的小偷杨某。近日,江苏省锡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曾于2004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安徽打工农民杨某,2005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后又来无锡打工。但杨某到无锡后不到半年,贼性不改、重操旧业,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连续作案6次,盗窃财物价值2434元。杨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身穿偷来的衣服在街上游逛时被受害人发现,最终落入法网。
作者:顾永祥 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