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法院对冲击小区警务室、组织业主非法上路游行扰乱交通案一审分别判决当事人二至二年半有期徒刑。
位于布吉街道的龙某花园,由于该住宅小区管理欠佳,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日益加深。2005年12月1日22时许,该小区部分业主以龙某警务室工作人员撕掉业主张贴在小区里的传单为由,冲进警务室讨说法。唐某、袁某、钱某、肖某、南某等五人与警务室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毁坏警务室的空调、沙发、电话等办公设备,警务室牌匾亦被摘下。上述5人又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分别于2005年10月14日、12月2日及2006年2月11日以维权为由,聚集上千名小区业主冲上龙岗深惠路非法游行,致使该路段交通瘫痪数小时。
法院审理认定,这5人参与冲击警务室并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后又三次组织、指挥小区业主聚众堵塞主要交通干线,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是该案的首要分子。法院一审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半,其中肖某、南某判缓刑。(记者黄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