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殿,你这个骗子!没有钱你还上什么电视,还吹自己是什么慈善家?”一位妇女在向慈善人士王明殿索捐无望之后哭喊着。类似“索捐”事件在各地均有发生。(昨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个极其病态的现象。慈善本是一种主动、自由、愉悦的利他行为,捐助者自由助困手有余香。请求别人,那不是捐是乞;逼别人捐,那不是捐是勒索。
索捐现象问题出在中国的民间慈善被过度开发上。一个社会民间慈善救助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但由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和社会保障还不完善,经费投入不足,资金有很多缺口,导致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需要社会爱心的救助和慈善的关怀。孩子缺钱上不了大学,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向社会求助;穷人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媒体首先想到的就是帮助他们吁求社会捐助;哪里发生了什么灾难,各种不同部门组织的捐助活动会纷至沓来。在这种层层不穷、过度开发的民间“慈善”氛围下,许多人便养成了对慈善的不切实际的期待:有问题、有困难“理所当然”地去找慈善,去让慈善家伸出援手。
这种泛滥开发,一方面使许多人产生厌捐情绪,反感这些道德强制,另一方面就是让不少受助者失去对慈善的尊,自己穷别人应有责任捐助自己,用不着说什么谢谢。当慈善家因为能力问题未能伸出援手时,有人会毫无心理障碍地去逼着别人捐———既然在内心中认为别人有责任捐助自己,自己“理所当然”应受慈善救助,就敢于去逼甚至勒索了,对慈善的过高期待滋生出一种反客为主的“道德绑架”。
过度开发中,慈善中的道德关系被严重扭曲,“索”和“逼”也就没有了羞耻感。
作者: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