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六月二十三日电 (贺华锋 林伙星)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今日透露,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支队侦破并移送起诉的一起骗取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转道偷渡国外的特大案件进行终审裁定,分别判处杨某、程某、蔡某(外籍)三名主要案犯十二年、十年、九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六十万元和五万元。
为严厉打击和惩处偷渡犯罪,此前几年时间内,福州沿海已有十一名偷渡组织者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名偷渡组织者被判无期徒刑。
前年元旦,福建省边防总队指挥福州边防支队和厦门边防支队协同作战,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他人偷渡案,抓获涉案人员三十四名(其中外籍人员五名),查扣护照四十三本及一批作案工具和物证材料。初战告捷后,福州边防支队组织精兵强将,对这起特大偷渡案件进行长达数月的重点攻坚和全面侦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骗取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渡外国的大量证据。经审理查明,二00三年八月至十二月间,杨某、程某、蔡某等人以假借出国旅游名义,以第三国为跳板等手段,多次组织人员转道东南亚、非洲和中美洲等国偷渡国外,该团伙分工严密,有的负责招收偷渡人员,有的负责偷渡培训、有的负责中途接应,有的安排外籍人员“带工”,先后共组织上百人偷渡至国外,严重破坏和影响了中国国边境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另悉,今年以来,驻守东南沿海以打击偷渡犯罪为主要职能的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深入开展“爱民固边”战略,依法严厉打击偷私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果。截至目前,该支队今年上半年已成功破获现行偷私渡案件八起一百一十九人,抓获各类在逃“蛇头”九十七名,其中六十七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