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被控抢劫的何某户籍材料上是20岁,但当庭他提出自己实际才17岁。法官遂为何某做了骨龄鉴定,确定何某确实是未成年人,且有立功表现。北京丰台法院昨天一审减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何某今年20岁。2005年4月,何某伙同他人分别在北京大兴旧宫镇及丰台大红门进行抢劫,抢得人民币2000元及手机等物。检察机关对何某提出抢劫罪的指控。
何某当庭却称他出生于1988年1月,为了外出务工才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谎报了自己的年龄,将户籍年龄虚报为1985年1月。主审法院当即宣布延期审理,并立即与何某的法定代理人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联系核实情况。
由于何某的户籍登记混乱难以核实,法官最终决定为何某做骨龄鉴定。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何某年龄约为17岁。
根据骨龄鉴定,法院认定何某犯罪时为未成年人,再加上何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且主动交待公安机关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法院对何某予以减轻处罚。(邹桂、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