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政策的制约下,中国人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的有限而潜藏起来,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成为多数人能够接受的事实。但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这个外界的束缚却被轻易地摆脱,巨额的财富使他们有条件通过特权的形式来实现这个意愿。(《国际先驱导报》8月24日)
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富人们生育多少孩子似乎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们能够付出因超生而交纳的社会抚养费,人们就应该认同他们的特殊待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当超生以特权形式出现时,富人生育给普通人带来的是公平感的丧失和情感上的倾轧。
想要多生的并非只有富人。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是现有的制度使他们放弃了多生的意愿。如今,在多数人的意愿因制度的约束而不能自由实现时,富人却可以通过特权顺利地多生,这种境遇反差鲜明的对比,将破坏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当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必须接受,而且最终要将原因归结为个人财富的多寡时,富人的超生特权就将对普通人的心理产生冲击。在不能回避的比较中,人们会因挫折而埋怨时运的不济;会因无奈而感叹社会的不公。尽管,这样的结果可能并非富人的本愿,但他们的地位和社会关注度决定了其行为的强大影响力。所以,人们能够对穷人的超生报以同情,甚至歧视;但对于富人的超生却深感羡慕和嫉妒。而一旦这种心理上的企望不能满足,失落将带来灼热的内心煎熬。
所以,在面对超生特权的种种影响时,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富人们是否可以凭借财富逾越规矩。诚然,他们完全有能力支付应有的经济惩罚,但是他们并不能把超生当成凌驾他人的特权。借用美国经济学家马歇尔的消费外部性理论,富人的超生将对其他人产生负的外部性作用,人们从中受到的冲击和产生的迷茫完全可以预见,并且无法避免。因此,富人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因为,财富越多,责任越大。
以公平为由指责他人的生育似乎很不人道。但在规定了计划生育的现实下,有限的社会抚养费根本不能弥补社会阶层间出现的裂缝。对于政策的制定者来说,既然不允许人们自由地生育,就应该保证政策适用的公平,绝不能让超生也成为富人阶层炫耀财富,宣泄情感的特权。
【来源:红网;作者:李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