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发自北京的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可能将于明年正式收回并实施死刑复核权,就此,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死刑复核权回归后,会与现行的审判程序之间存在矛盾。
现行的制度是死刑案件归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是死刑案件的二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对部分案件享有死刑核准权,那么死刑复核与二审会不可避免的合而为一。
复核本身应该是审判程序,是死刑犯寻求司法救济的特殊手段。案件裁决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同一个合议庭来完成,会使死刑复核流于形式,而对于那些死刑犯来讲,就少了一道生命保障的关卡。
因此众多法律专家希望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明确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一审死刑案件,一律由中级法院受理的程序。同时,陈卫东还建议将通常的3人合议庭增加为5人并采取一致通过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的保证被告人二审时获得死刑复核的机会。
同时业界人士纷纷呼吁细化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对具体流程、参与人员等作出规定,否则将为暗箱操作提供便利。这样会培养出一批“黑律师”来,甚至为司法腐败提供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