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深圳公布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最低工资为3.97元/小时,69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3.33元/小时,580元/月,分别比去年涨了80元和100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是深圳历史上第二次大幅调高最低工资,其中特区外最低工资每月增加100元,是历史上的最大增幅。有关人士分析,此举意味着依靠低工资获取利润的企业必须改变粗加工模式,适应深圳产业结构升级的大环境而生存。
有关专家指出,较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可以满足深圳在新的一年里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此次大幅调高最低工资,也是深圳进行人口调控砍出的“第一板斧”。(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