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消息,近日,银监会在济南举办第三期城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培训班,就防范案件风险、提高高管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等内容,对全国113家城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进行了系统专门的培训,并就案件专项治理做了具体部署。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培训班上讲话。
唐双宁指出,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基础差,抵抗风险能力弱,监管部门一直很重视其案件风险防范工作,尤其是近年来,银监会采取了多种措施督导城市商业银行防范案件风险,将城市商业银行纳入案件专项治理范畴,使城市商业银行案件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并呈现下降趋势。
唐双宁要求,各城市商业银行要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大对各级机构、案件高发岗位的内部稽核检查和处理力度;二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案件发生;四是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发案单位必须在查清案件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损失严重的还必须逐级追究上级行领导的责任。同时,各银监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根据案件专项治理要求,督促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切实做到检查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于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要视同重大责任事项予以严肃处理。
唐双宁强调,各城市商业银行一定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内控优先、审慎经营的理念。要坚决纠正片面追求业务发展速度的倾向,正确处理好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竞争与规范的关系、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任务指标,不能单纯以存款、效益等单方面指标来衡量经营业绩,要把风险及内控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同时,为控制风险,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各行必须转变对分支机构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引入经济资本理念,建立对业务扩展的硬性约束,全面实施并逐步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以效益为目标、以质量为基础的内部评价考核制度。对于忽视资本占用成本、盲目扩张不计风险的分支机构要采取相应惩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