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原涉黑第一案”今日终审,法庭将向宋留根等被告人宣读终审结果。
去年12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留根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冯晓怡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并判处该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马献洲、张广明、刘慈恩、毛海军、刘文贤、陈华、王明军、刘强死刑;判处郝洪山、王庆国死刑,缓期2年执行。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计50余万元。在接到一审判决后,宋留根等9名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复核后决定对该案作出终审,今日,法庭将向被告人宣读终审结果。
【来源:大河报;作者:刘昌武、杜文育、赵珊、李红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