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2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佘祥林“杀妻”冤案的国家赔偿申请,将在“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完全具备时选择最佳时机提出,以确保佘祥林得到最大化的赔偿。
张成茂说,佘祥林案在2005年4月13日被当庭宣判无罪,这一判决将在4月24日生效。按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在两年内即今年4月24日到2007年4月24日前的任何时候提出赔偿申请。
他说,目前“法律事实”即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完备。佘祥林蒙冤11年,证据收集遇到了一定的技术困难。当时公安机关对部分当事人的羁押未按照程序进行,也无相关文书,对取证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佘祥林母亲已经去世,而公安机关的卷宗里,只有其母杨五香抓进去的时间,没有放出来的时间;当年的办案人员很多已经去世。下一步,律师将继续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尽可能全面收集有关证据资料。
(来源:新华网,作者:黎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