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四月一日电 今天,辽宁一名省人大代表涉嫌故意杀人被当地检察机关宣布依法批捕。
犯罪嫌疑人侯建军,男,四十三岁,汉族,小学文化,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人,现住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兴业山庄,抚顺市兴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系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据警方介绍,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凌晨三时许,他在抚顺百货大楼门前酒后驾驶一辆白色现代吉普车将五十五岁的电修厂退休工人裘吉撞倒后逃逸。裘吉因颅骨骨折、颅内大面积出血,当场死亡。当日早八时许,犯罪嫌疑人侯建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发生后,抚顺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案件侦破工作,经过几天的连续工作,现已基本查明了案情。三月三十一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对侯建军刑事拘留的报告。鉴于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许可对侯建军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抚顺市公安局经进一步收集核实证据、基本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于今天正式提请检察机关对侯建军批准逮捕。
抚顺市检察院副院长苏立芳介绍说,今天上午,抚顺市检察院依法完成审查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等法定程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以犯罪嫌疑人侯建军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抚顺市检察院将对此案采取捕诉衔接工作制度,由公诉部门进一步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保证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能够依法从快审查、从快提起公诉。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立重今天代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郑重表态,此案一经进入审判程序,法院一定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组织精干的审判力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公开、公正地进行审判。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