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海外版》刊载文章称,中国反腐败的斗争依然坚定有力,正在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文章说,高检、高法工作报告数据显示: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渎职侵权犯罪8726人;共提起公诉3078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6亿元。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等案件24184件(含归存),上升5.21%;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罪犯772人,其中省部级6人,地厅级98人。
文章指出,这表明,中国反腐败的斗争依然坚定有力,正在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严查受贿贪官
2004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11人。
文章说,去年,原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和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案被查处,显示了中国“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查处一个”的坚强决心。
深挖国企“蛀虫”
文章指出,2004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借改革之机侵吞、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涉嫌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10407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41.5%,其中相当数量都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说,与其他贪污贿赂案件相比,此类案件的涉案人员绝大多数是企业高管人员和财会、销售人员及与改制有关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等,其涉案数额巨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危害性更为严重。
资料显示,当前国企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数量出现了4个“不断上升”: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企业“一把手”犯罪的数量不断上升;超过百万元的大案不断上升;犯罪造成的损失不断上升,从5年前的不足亿元增加到去年的4.7亿元。
为遏制国企转制过程中的腐败,高检已将“严肃查办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作为2005年重要任务。
加大追逃力度
2004年,中国建立境内外追逃、追赃协作机制,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14人,一批携款外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
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中国司法机关通过国际多边和双边司法合作,进一步加大了境外缉捕工作力度,联手预防和打击腐败这一国际公害,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
2004年4月16日,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并潜逃美国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被缉捕回国;5月18日,潜逃柬埔寨7年的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被顺利押解返境。
文章说,为进一步加大境外追逃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5条措施: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和追逃渠道,增强快速反应和整体作战能力;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境外追逃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依法行事,不仅要遵守中国法律,还要尊重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推动建立健全防范犯罪嫌疑人外逃和向外转移赃款的长效防控机制;抓紧培养一批懂法律、懂外语、懂境外追逃事务的专门人才。
文章最后指出,可以预见,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将以坚定有力的步伐在法制的轨道上继续前行。(黄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