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六日电(记者翁阳)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明天(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起,对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两项调整,同时将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百分之一点六二下调至百分之零点九九,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百分之一点八九不变。
第一项调整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第二项调整为将现行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零点九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百分之六点一二的零点九倍(即百分之五点五一),比现行优惠利率百分之五点三一高出了零点二个百分点。
央行方面表示,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金融机构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从需求方对未来资金价格形成较合理预期,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纳入正常贷款利率管理,有利于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定价机制。
超额准备金存款是金融机构存放在央行、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央行称,随着中国金融电子化程度和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结算系统效率的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明显改善。此番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不仅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还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的利率关系,优化准备金存款利率结构,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