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南方日报消息,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安惠君因代表职务被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报告中称,2005年1月28日,罗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罢免了安惠君的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安惠君的代表职务被罢免后,依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时根据《代表法》,专门提请常委会就“安惠君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事宜予以公告。
根据深圳市纪委去年12月30日的通报,查明安惠君在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期间严重违纪违法,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5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