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近日作出决定,给予省建设厅原助理巡视员谷远松开除党籍处分。此前,谷远松因受贿罪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谷远松是杨秀珠系列案件中被查处的第二个厅级干部(另一名厅级干部周克已被“双开”)。今年63岁的谷远松为浙江温州人,曾任省建设厅处长、省人民大会堂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建设厅助理巡视员,2003年2月退休。
2004年3月,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谷远松立案检查;同年5月,谷因受贿犯罪嫌疑被省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经查,谷远松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24.45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万元。2004年8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谷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此外,谷还犯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出国考察费用、违规收受他人钱款及电脑、手机等物品的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谷远松开除党籍处分。省建设厅按照有关规定,已取消谷远松的退休费和其他退休待遇。
【来源:浙江日报;作者:季伟宣、马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