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黑龙江哈尔滨某高校物理系学生宋某通过研究网络银行后,成功地和同学盗窃钱款53万。1月21日,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据悉网络银行盗窃案在哈尔滨市尚属首例。
哈尔滨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宋成林及张某、陆某、卜某(均已判刑)系哈尔滨某高校的学生,宋某于2003年在工商银行办理了网络银行业务并取得灵通卡。他通过研究网上银行业务,发现并抄录了158名网上注册的客户的卡号和密码,在网上成功试办了转账业务。接着,宋某又与张某、陆某和卜某四人预谋后决定于1月8日晚由宋某和陆某到网吧去转账,二人共非法转款54万余元。
9日上午,四人在工商银行多个储蓄所共13次提款53万余元。1月10日,得知公安机关已起怀疑,陆某说去投案自首自己顶罪,遂带50万赃款人民币投案。同日,公安人员将张某、卜某捕获。2004年9月23日,宋某被公安机关捕获。现赃款505100元已返还被害单位。
检察院认为,宋某利用网络盗窃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现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贾晋璇、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