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总局已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外籍及港澳人员对以往年度在内地欠缴的税收如果予以补税,而且在2004年12月底以前入库的,只加收滞纳金,不予以处罚。
这个政策出台后,很多在内地的外籍和港澳个人都积极补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统计,目前已补税额超过7个亿。现在补缴期限已过,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要对这项政策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而且对不依法补税的个人进行处罚。王力副局长的这番话其实表明,国家税务总局从今年开始对欠缴个人所得税的外籍及港澳人士将不再赦免。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目前中国每年涉及海外人士的税收流失巨大,达100亿元。 (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