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9日电 对于连战宋楚瑜针对扁吕提出的“当选无效”诉讼,台“高院”8日下午再度通知双方律师团进行协商,并裁定原告连宋应在本周五(11日)之前,就本次“大选”验票,提出自行统计的勘验选票总数结果、争议票无效图例部分的统计数字。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高院”称,验票总数以及法院统计的结果,目前仍不便对外透露和公开,验票结果,将在宣判后于判决书上公开。
据了解,原告连宋律师团就选举人名册部分,共归纳出12类异常领票情况,包括冒领选票、盖纱布领票、指印无主任管理员和主任监查员的会章、姓名和签章不符等,陈报台“高院”。这些异常情形,未来将据此声请影印选举人名册。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协商后,合议庭作成以下宣示:
一、原告应于6月11日前,提出自行统计勘验选票总数结果、争议票中有关中选会无效票图例四、五、六及有效票票图例七部分之统计数字。
二、验票过程中,有关错置票袋及名册部分,两造(双方律师)须于6月18日前提出证据调查声请。
三、为免选举人名册声请影印浮滥,原告应先自行筛选并提出证据调查方法。就合议庭准予调查之部分,始同时影印该部分选举人名册。
四、选票统计“灌水”或冒领选票,学说上称为“潜在无效票”部分,被告陈吕应于7日内(本月15日前),就潜在无效票部分提出答辩意见。
此外,连宋提出的“选举无效”诉讼,台“高院”昨日已就“连宋不服裁准,陈吕可参加诉讼”的裁定抗告,检送台“最高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