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新京报报道,北京市政府日前制定并下发《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宣布将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增强党委和政府的应急反应能力。
通知称,北京是一个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的城市,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3分类34种。并将突发公共事件按危害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
通知说,针对应急事件的预警方面,将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通知称,应急预案的实施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并设立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当事件超出北京市控制范围时,提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首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由党中央、国务院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或授权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任主任,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为成员,统一指挥协调首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郭晓军)